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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eat Britain  

曾經看過一篇文章說,在西方人的社會,很多年輕人會在高中畢業後、成為大學新鮮人前,給自己放一年的大假,稱之為Gap Year (印象中,文章的作者把它翻成「空檔年」)。有些人利用這一年去看世界,也許當個背包客走遍歐洲,或是像切格瓦拉一樣來趟南美摩托車之旅,當然,也有人利用這段時間出國學習新的語言,體驗新的文化,或者,有些人選擇到大企業實習,提早體驗社會大學的真實。不管選擇怎麼樣的生活,這一年的空檔,就是為了暫緩腳步,盡情探索這個世界,體驗人生。

雖然人家說人生七十才開始,但從那些旅遊打工簽證申辦的年齡上限看來,大多數的人應該還是比較贊同孔老先生的三十而立;而立的人,就應該努力成家立業,乖乖地往人生不惑之年前進。但對於我這種晚熟且叛逆期來得晚的人來說,孔先的教誨我是難以達成了。在跨過了多數女人都很敏感的三十門檻後,人生反而豁然開朗。我,終於下定決心出國念書;美其名是為了充實自己、擴展眼界,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,我是為了捍衛主權,收復失土。

是的,那個遠距離的男友,在異地有了新歡。

跟老闆遞了辭呈,惡補了半年英文,順利申請到學校,好狗運地通過考試,然後才先斬後奏地跟爸媽稟告,我要出國深造。

就這樣,我重拾學生的身份,在年過三十之後

大不列顛王國,我來了!

小三,我來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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